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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知识产权资讯概览:多国推动改革与创新

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网络   阅读:1642


近期,亚洲多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纷纷推出新政策和新措施。阿曼减免部分知识产权官方费用、韩国成立知识产权评估管理中心并推出审查相关咨询在线预约系统等、卡塔尔正式通过《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印度发布关于在婚礼和其他庆祝活动中播放宝莱坞歌曲的声明等等。本文整理了2023年5月至12月的知识产权资讯,这些资讯将给中国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阿曼减免部分知识产权官方费用

阿曼商业、工业和投资促进部近期公布一项通知,宣布自2023年5月30日起减免部分知识产权业务的相关官方收费。

根据第292/2023号决定,涉及减免的官方收费主要包括:取消公司提供授权后的专利副本的官费;取消学生和研究员们提供授权后的专利副本的官费;取消获取公司专利登记注册处副本的官费;取消获取学生和研究员们专利登记注册处副本的官费;将专利申请公布费由100阿曼里亚尔(OMR)减至50阿曼里亚尔(OMR)。

阿曼局通过减免部分知识产权业务的相关官费收费的举动,将直接减少中国企业在阿曼进行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申请所需支付的费用,直接为中国企业节省一部分开支。建议中国企业应该充分利用阿曼局此次的减免政策,提升企业的研发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加在阿曼局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保障。

二、韩国宣布修订外观设计保护法

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于2023年6月20日宣布修订外观设计保护法,修订后的外观设计保护法于2023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此次修订将进一步完善外观设计制度,提高对外观设计权的保护力度,修订内容包括:将相似外观设计的申请期限从1年延长至3年;删除了规定不丧失新颖性相关文件提交时间和期限的程序性条款,进一步扩大专利不丧失新颖性例外情况的适用范围;放宽优先权要求的条件:申请人因正当理由未能在原规定的6个月优先权期限内要求优先权,可以补充延长2个月。

这一系列新规,中国企业在进入韩国市场时,可以善用这一宽松的时间框架,合理规划知识产权战略,更有弹性地处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事务。这个法规的变化给中国企业带来了更多时间的灵活性,可以更充分地观察市场的变动,调整产品设计,进行创新,并在适当的时机提交新的外观设计申请。这有助于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保持产品的竞争力,并确保在知识产权方面获得更全面的保护。

三、韩国知识产权局推出“审查相关咨询在线预约系统”

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于2023年7月推出新的在线预约系统“审查相关咨询在线预约系统(Online Reservation System For Examination Related Inquiry)”,以进一步加强专利审查领域的效能。预约系统上线后,拓宽了申请人与审查员的沟通渠道,在原有的电话面谈方式上增加短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如申请人在预约系统中提出有关审查意见通知书、审查程序等方面的询问请求,并在PatentRo电子申请平台上输入了联系电话,他们将在指定日期收到审查员的电话答复。此外,对于简单的询问请求,审查员也可以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进行回复。

韩国知识产权局上线在线预约系统,有利于审查员能够仔细阅读申请人的询问请求,理解申请人的需求,并给出准确和高质量的答案;有利于提高审查效率,降低审查成本,同时增强审查员与申请人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进而促进专利申请的顺利审批。

四、卡塔尔正式通过《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

卡塔尔于2023年7月9日正式在第09号政府公报上公布通过《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并立即生效,该法令旨在简化卡塔尔保护和维护商标注册的程序。该法虽然统一适用于所有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的成员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简称海湾合作委员会或海合会,成员国包括沙特、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阿曼、巴林六国。),但并没有提供统一的商标注册制度;故品牌所有者仍需在适用该法的成员国商标局单独注册商标,且注册商标在本国范围内生效。

《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的生效,带来几点变化:商标的公告期限由4个月调整为60日;商标的审查期限为自申请日期起90日;多个类别的商标申请在各个成员国商标局批准的基础上予以通过;商标的公告费和注册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支付;商标的驳回复审期限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

《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的通过意味着卡塔尔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的其它成员国未来有可能采用统一的商标保护标准,将有助于建立一个一致的商标注册和管理系统,为跨国境商标保护提供便利,促进区域内的商业活动和投资。同时,该法的通过允许提交多类商标申请,虽然还须经各成员国的商标局批准,但这一变化极大简化了在多种商品或服务类别中寻求商标保护的申请人的流程;此外,缩短商标审查、公告和注册证书处理的时间,也带来了更高效和便捷的商标注册服务。中国企业应该密切关注这一变化,以便及时调整商标注册策略和管理方式。

五、韩国成立知识产权评估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3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宣布成立知识产权评估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质量管理,为韩国知识产权金融筑牢根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旨在对知识产权资产的权利、法律保护、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估,主要应用于金融领域,如以知识产权为担保的贷款/投资、知识产权交易/转让等各个领域,帮助企业和组织作出明确的商业决策,并将用于知识产权融资、交易和转让等领域。此外,该中心将根据韩国《发明促进法》开发多种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并推广至评估机构,同时运营知识产权评估信息系统,管理评估结果。

韩国设立的知识产权评估管理中心,有利于推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和模型的产业化,并使其更加标准化和专业化;有利于提升知识产权交易的透明度和信任度,还能促进知识产权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中国企业在韩国市场上进行知识产权产业化过程中充分认识本身拥有的知识产权价值和潜在风险;有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保护和管理自己的知识产权资产,制定战略决策,促进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增加企业在韩国市场的竞争优势。

六、印度发布关于在婚礼和其他庆祝活动中播放宝莱坞歌曲的声明

印度工业和国内贸易促进部在7月24日发布了关于在婚礼和其他庆祝活动中播放宝莱坞歌曲的声明,声明中表明在各级政府或任何地方当局组织的真正宗教或官方仪式上播放或传播文学、戏剧或音乐作品的行为不会构成侵犯版权的行为范围。该声明的发布旨在因为印度政府收到许多关于收取播放歌曲版税的投诉。而这一声明的发布无疑为公众带来极大的安慰,这也是保护印度文化遗产和传统的重要举措。

印度发布此声明,有利于保护和传承印度传统文化遗产和传统;有利于降低举办活动成本;有利于降低企业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中。但需要警惕的是,该声明的行为仅适用于非商业性使用的场合,在其他商业性活动中播放宝莱坞歌曲仍需获得相应的版权授权和支付版权费用,如餐馆、咖啡厅等商业场所。且该声明仅适用于印度国内的情况,对于在海外举办的印度婚礼和庆祝活动,仍需遵守当地的版权法律。

七、柬埔寨实施单一商标申请政策

自2023年8月1日起,根据柬埔寨知识产权局下发的第2501号公告,柬埔寨知识产权局为了减少商标申请过程中不必要的文书工作,为国际注册程序提供便利,柬埔寨知识产权局要求商标申请人在进行商标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多个类别时,必须以单一商标的申请方式提交。

这一新规的变化,将对中国企业在柬埔寨提交商标申请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目前柬埔寨还不适用于商标分割制度,对于多个类别的商标,必须以一单商标的申请方式,这无疑导致成本的增加;在审查过程中,若审查意见涉及到申请商标指定的部分类别,但所有类别都将受到影响,在答复申请意见时需要针对所有类别进行答复,将带来了更复杂和繁琐的商标注册服务。建议中国企业在柬埔寨进行商标布局时,针对一标多类的商标申请,采取每日一个类别的灵活申请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审查结果,一旦某个类别被驳回或撤销,企业应及时了解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其他类别申请不受影响。

八、新加坡推出无形资产披露框架,协助企业无形资产商业化

2023年9月4日,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正式启动《无形资产披露框架》,该框架通过概述企业在报告中披露其无形资产时应遵循的主要原则,使企业能够披露和传达其无形资产的价值,例如品牌价值、专利、注册外观设计、人力资本或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并详细说明了披露的“四大支柱”以及每个支柱的要求,并就企业如何披露其无形资产提供了指导。

四大支柱及每个支柱的要求具体为:策略(帮助企业宣传无形资产如何为企业整体战略作出贡献);鉴定(建议企业根据无形资产的性质和特定进行分类,促进可比性);衡量(指导企业和利益相关方通过相关指标更好地评估企业无形资产的表现);管理(帮助企业识别、评估和管理与无形资产相关的风险和机遇)。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启动《无形资产披露框架》将有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了解其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并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资产;有利于中国企业寻求知识产权、品牌声誉等无形资产的资本代币化,从而提高资产的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产市场透明度,还可以促进无形资产的商业化。

九、沙特阿拉伯将不再接受类别标题

自2023年11月2日起,沙特知识产权局(SAIP)正式采用尼斯分类的第12版。随着该分类版本的采用,沙特知识产权局将不再接受类别标题。此后,申请人需要通过从最新尼斯分类版本中选取指定的商品/服务,或选定某个特定类别下的所有商品/服务项目来确定最终提交的商品/服务。

这一变革性的转变意味着沙特阿拉伯商标申请过程向更加细致和精确的方向发展。也将对中国企业产生一定影响,中国企业在申请商标时需要对所属类别进行具体选择,不能再使用类别标题来概括所涵盖的商品或服务。这要求申请人需要更加细致和准确地描述其商标所涵盖的商品或服务,避免模糊的表述,从而收到补正。此外,中国企业需要了解并熟悉第12版尼斯分类的具体内容和分类细则,以确保选择适当的类别和正确描述商品或服务,这有助于避免在商标申请中出现错误或不准确的分类,从而提高申请成功的机会。这对于那些在不同国家申请商标的企业尤为重要,因为不同国家可能对同一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有不同的理解和要求。

十、尼泊尔商标侵权现象日益严重

尼泊尔目前正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商标侵权问题,这不仅损害了尼泊尔本土企业的利益,也破坏了尼泊尔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一些当地企业热衷于仿冒外国品牌的商标,尤其在服装、电子、化妆品和饮料等行业。当地企业利用外国知名品牌的商誉和声誉假冒商标,进而销售仿冒产品,从中牟取短期利益。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外国品牌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针对尼泊尔商标侵权日益严重的现象,尼泊尔政府正在起草与《综合知识产权法》相关的法案。

尼泊尔政府起草相关的法案一旦通过,将会有更完善的法律框架和制度来保护商标权益,减少商标侵权行为对中国企业的损害。此外,如该法案通过,将提供更明确的指导和规定,使中国企业更容易了解和遵守尼泊尔的商标法律。这将为企业提供更大的法律透明度和预测性,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上述来自亚洲各国的知识产权政策调整,说明了亚洲地区的知识产权领域正在经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从阿曼减免部分知识产权官方费用、韩国成立知识产权评估管理中心并推出审查相关咨询在线预约系统等、卡塔尔正式通过《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印度发布关于在婚礼和其他庆祝活动中播放宝莱坞歌曲的声明、柬埔寨实施单一商标申请政策、新加坡推出无形资产披露框架到沙特阿拉伯将不再接受类别标题等,这些动态都反映了各国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应用方面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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